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推动台儿庄区卫生城市创建工作,马兰食药所不断创新举措,在对农贸市场食品流通监管中严把“三关”,促进责任落实,确保农贸市场食品质量安全。
一、严把“准入关”,促进农贸市场主体责任落实。一是严格落实主办单位管理责任,与市场开办方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在兴运市场设立市场监管办公室,配备了专职人员。健全档案、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要求入市经营者按经营业态进行分区经营,实行挂牌公示管理。二是探索开展食品质量检验检测,落实市场主办方建立农产品检测制度,目前已配备快速检验检测人员,联合区计划下一步健全检测记录档案,实行未检产品退市制度,设立“质量安全公示牌”,定期公示检测结果。 三是严格落实退市制度,对快检不合格农产品,依据协议,坚决予以销毁,并建立不合格农产品协议销毁记录;对常规检测不合格的,要立即停止销售、及时封存、召回和销毁,并依法立案查处。
二、严把“销售关”,促进食品经营者质量责任落实。一是严格入市食品质量查验。通过明确质证经营和备案管理要求,对经营食用农产品的,必须验明和记录所销售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和质量安全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确保交易农产品来源明确、质量合格。二是严格执行进货台账制度。重点检查入市经营者建立和实施进货台账及索证索票,审验供货商的有效资质证明,索取供货商出具的相关证明,明确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时间、数量、金额、供货方等关键信息。三是严格执行销售记录制度。重点检查入市经营者如实记录所售产品的名称、规格、产地、数量、来源及销售去向等,并根据购买者要求,提供销售凭证。进货查验登记台账要保存完好,保存期不少于2年。
三、严把“执法关”,促进监管者责任落实。一是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重点落实网格化监管,对每处农贸市场监管人员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并在市场显著位置公示监管人员照片、举报电话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严格日常巡查。对市场巡查实施“痕迹化”管理,督促、检查主办者主体责任、经营者质量责任履行情况和食品质量情况,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检查入市查验、市场自检、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等制度落实情况,并建立监管档案,记录日常检查、监督抽查、受理投诉举报和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三是严格质量抽检。加大对农贸市场食品抽检力度,根据食品风险等级和季节性特点,制定抽检计划,周密安排抽检频次。按照不少于25%的市场自检品种,实施监督性抽检,监督主办单位落实自检责任,提高自检质量。抽检结果在市场显著位置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