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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 营造创卫浓厚氛围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6-06

 

 

 

枣创卫办【2017】23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

营造创卫浓厚氛围的通知

 

各区创卫办、高新区创卫办,市创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大企业、各驻枣单位:

自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以来,各区和各单位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采取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方式,创卫宣传工作得到不断加强,广大市民对创卫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有效提升。为迅速落实李峰市长6月5日在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6月6日关于做好创卫宣传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营造创卫浓厚氛围,市创卫领导小组决定进一步加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工作力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强创卫宣传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性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是一项全民性活动,必须充分调动和发挥全社会的积极性,才能保证创卫工作落到实处。经过前段时间的创建活动,我市创卫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当前我市创卫工作已经进入了攻坚阶段,国家将于近期对我市创卫工作进行考评验收。我们面临的创建形势十分严峻,主要体现在创卫宣传动员不够,全民创建氛围不浓。为此,各区、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我市创卫宣传工作的总体部署,周密安排,精心策划,扎实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的创卫意识,形成人人关注、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各区、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地域特点和行业特点,整合创卫宣传资源,切实加大创卫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支持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一)充分发挥新闻网络媒体宣传报道作用。枣庄日报、枣庄晚报、市广播电视台、枣庄政务网、市创卫信息网等新闻网络媒体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全方位、多角度加大创卫宣传工作力度,做到天天要有文章、有声音、有图像;要强化正面宣传,善于发现、总结和推广创卫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善于运用先进典型进行引导,提高全市创卫宣传工作水平。

(二)充分利用城市公共资源开展宣传。要利用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公交车候车亭、道路护栏、城市主要街道路灯线杆、公共广告牌、果皮箱、市区建筑工地围墙、小区墙体等,统筹制作创卫宣传板块、广告灯箱与道旗,张贴创卫宣传标语等。

(三)切实做好城市交通出入口宣传。各区和相关部门(单位)要因地制宜,在城市各大出入口、主次干道、汽车站、火车站、高铁站等地方建立大型宣传牌,渲染创卫气氛,提高城市品味,打造枣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良好形象。

(四)抓好对外“窗口”宣传。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区、高新区要督促车站、商场、医院、银行、宾馆、酒楼等人流较大的“窗口”单位做好创卫宣传工作,要在显眼的位置设立创卫宣传牌、创卫宣传台架;要编印一批创卫宣传册、健康知识小册子,在各居民社区、物业小区、各大宾馆、酒楼、车站、商场和其他一些公共场所发放,普及创卫常识和健康教育知识。

(五)深入开展社会宣传。各机关单位、街道、社区(村)、企事业,特别是沿街单位都要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广播、电子屏幕等各类宣传阵地,大力开展创卫宣传、控烟警示和健康教育工作,定期更换健康教育宣传栏。

三、工作要求

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创卫宣传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策划安排,采取有效措施,务必取得实效。各项工作必须于6月10日前完成,并于6月12日前将落实情况书面报市创卫办。市创卫办将组织人员对各区、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动作迟缓、工作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坚决进行通报批评,直至追究责任。

 

 

 

 

       枣庄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2017年6月6日

 


 供稿:来源:孙学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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