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栏:
专题专栏

市中区孟庄镇“四好”工作提升新路径 书写基层健康“民生答卷”

作者: 时间:2024-07-02

市中区孟庄镇聚焦群众看病就医需求,持续优化医疗资源布局,全面提升医疗服务水平,高标准完成2024年样板村卫生室建设任务,让群众在家门口即可享受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倾力打造“小病不出村、常病在乡镇”的基层首诊医疗服务模式。

一、超前谋划,确保建设“布局好”

孟庄镇在组织、资金、制度、考核等保障上超前谋划,利用样板村卫生室建设全面打通基层医疗服务“最后一公里”。一是超前谋划资金来源。积极通过公益日配捐、爱心企业募捐等方式,谋划争取资金,实施样板村卫生室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目前5家样板村卫生室投入资金达198万元。二是科学布局建设位置。坚持“合理布局、方便群众,整体安排”的原则,按照服务半径不超过2.5公里,服务人口不低于2000人的标准,新建4处、改扩建1处样板村卫生室。目前已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全面打造了“15分钟健康服务圈”。三是统筹安排人才资源。实行“卫生院选派医务人员驻点+乡医”统一模式,按照每千服务人口1-1.5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5家样板村卫生室共配备乡村医生14名,其中7名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每个卫生室还配有1名卫生院选派医务人员驻点,全面提升卫生室服务能力。

二、统一标准,确保项目“建设好”

以构建诊疗更安全、就诊更便利、体验更舒适的服务格局为目标,按照标准化、规范化、形象化的要求,坚持“四统一”要求,加快卫生室建设。一是统一建设标准。聘请专业机构统一设计图纸,业务用房面积保障不低于150平方米,做到诊断室、治疗室、药房、观察室等9室设置、布局合理,设置无障碍卫生间,方便老年人和残疾人就医。二是统一设备采购。采取公开招标,高标准配备医疗、办公设备。在配齐《山东省村卫生室基本设备》目录中36件的基础上,增加配备自动体外除颤仪、具备远程诊断功能的心电图机等设备,确保设备配置达到省级标准。三是统一门牌标识。按照“乡镇名+行政村名+村卫生室”统一规则命名,卫生室门牌标识统一设计。标识整体颜色为生命绿,彰显“以健康为中心”的服务内涵及“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四是统一制度宣教。制作《村卫生室负责人岗位职责》《村卫生室药品管理制度》《心肺复苏操作规程》等21项制度展板,将依法执业、药品收费价格、健康教育知识向群众公开宣教,规范工作秩序,接受群众监督。

三、规范运营,确保管理“理顺好”

坚持既要建好项目,又要做好运营,创新实施“六统一”规范运营,向管理要效益、以经营促发展。一是坚持行政统一。制定下发《孟庄镇村卫生室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办法》,以各村卫生室抓服务,孟庄镇卫生院抓管理、培训和监督,全面构建以保障基层群众健康为出发点的综合服务保障体系。二是坚持业务统一。明确各村卫生室在承担一般业务功能的基础上,增加急救性外科止血、康复治疗、远程心电检查等服务。同时,在强化基层医护人员全科医疗水平的基础上,统一开展以中医药、医养结合为典型的特色医疗业务培训,为群众多元化医疗服务。三是坚持人员统一。推行“区招镇管村用”机制,由区卫健局统一组织招聘,镇卫生院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确保程序合法、规范高效、素质达标。目前,全镇村卫生室配备医务人员35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19名,医疗卫生服务辐射近2.3万人。四是坚持药械统一。严格落实基本药物制度,所有药品器械均由镇卫生院统一采购,实施药品同质化管理,保证药品种类齐全和群众用药方便安全。五是坚持财务统一。坚持村卫生室业务收支和结余由镇卫生院统一负责核算,做到收费有单据、账目有记录、支出有凭证,确保全面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努力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六是坚持绩效统一。制定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办法,建立以服务质量和服务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机制,调动人员积极性,促进乡、村卫生机构运行机制的转变,将考核结果作为各项补助经费的发放依据。

四、强化服务,确保政策“践行好”

坚持践行用实际行动、实际成效把上级政策运用好、深化好的理念,5家样板村卫生室投入使用后,工作环境、乡村医生、诊疗服务等不断规范化、系统化,实现了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三提升”。一是高标准硬件建设,工作环境规范化。5家样板村卫生室总建筑面积达到1020平方米,群众就医环境满意率达到98%以上。二是高水平人才建设,乡村医生专业化。自样板村卫生室建设以来,采取乡医培训、鼓励在岗人员参加执业(助理)医师(包括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使乡村医生队伍更为稳定、合理且日趋专业化。2024年,5家样板村卫生室14名乡村医生中,具有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占比50%。三是高质量能力建设,诊疗服务系统化。自样板村卫生室建成投入以来,门诊就诊人次达6000余人次,有效构成了公益特色鲜明的新型村级卫生服务体系。

 供稿:来源:
主办单位: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地址:枣庄市薛城区光明大道2036号 联系电话:0632—3314381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2-3692958
备案证编号:鲁ICP备16051162号 鲁公网安备 37040002000012号 网站标识码 3704000019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