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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第10次获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

作者: 时间:2023-06-12

   

近期,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联合公布了《关于表彰2020-2021年度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获奖者的决定》。枣庄市榜上有名,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这也是枣庄市第10次获此殊荣。

10次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这是国家对我市无偿献血和血液保障工作的高度肯定。近年来,枣庄市高度重视无偿献血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积极动员全市适龄公民参加无偿献血,制定无偿献血应急计划,全面做好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无偿献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校大学生和广大医务工作者率先垂范,踊跃献血,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热心市民也勇敢“逆行”,两年来累计56596人次参加无偿献血,献血总量达1938万毫升,有效保障了疫情期间全市各级医疗机构临床用血需求,保证了临床用血安全,为促进人民健康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贡献。

据统计,此次表彰我市共有1621人荣誉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其中,终身荣誉奖89人,金奖263人,银奖419人,铜奖850人;枣庄学院荣获全国无偿献血促进奖;62人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

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工作每两年评选一次,此次表彰评定标准为《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22年版)》,无偿献血表彰分为“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献血促进奖”、“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无偿献血先进省(市)奖”、“无偿献血先进部队奖”和“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

“无偿献血奉献奖”的获奖标准为:自愿无偿献血达20次及以上的献血者为铜奖;自愿无偿献血达30次及以上的献血者为银奖;自愿无偿献血达40次及以上的献血者为金奖。(献血次数统计方法:全血每200毫升按1次计算;单采血小板每1个治疗单位按1次,2个治疗单位按2次计算)。而“无偿献血奉献奖终身荣誉奖”奖项,获奖标准为“累计获得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3次以上者”,终身荣誉奖仅表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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