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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枣庄市无偿献血荣誉卡享受人员范围扩大啦!!!

作者: 时间:2024-04-22

    政策背景:

    为进一步促进无偿献血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无偿献血者奖励有关规定的通知》(鲁政办字〔2023〕41号)的要求,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优化无偿献血者奖励有关规定的通知》枣政办字〔2023〕16号,下发了关于枣庄市实施无偿献血者奖励有关规定的通知。

   奖励对象:

    在我市荣获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的献血者、国家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终身荣誉奖的志愿者和国家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的捐献者。

     扩大享受人群如下:

    除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优化无偿献血者奖励有关规定的通知》枣政办字〔2023〕16号奖励对象外,再增加“在枣庄本地献血总量达20次及以上的献血者”。

    即:奖励对象:在我市荣获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的献血者、国家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终身荣誉奖的志愿者和国家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的捐献者,以及在枣庄本地献血累积量超过4000ml的献血者。

    :在枣庄市自愿无偿献血达20次以上的献血者(全血每200ml按1次计算,单采血小板每1个治疗量按1次计算)。

    奖励方式:

    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个人核发山东省无偿献血荣誉卡(枣庄)(即“三免卡”),凭荣誉证享受我市无偿献血“三免”政策。

    奖励内容:

    在我市范围内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免首道门票游览国有旅行风景区,免交公立医院普通门诊诊查费(门诊挂号费)。

    申请方式:

    通过“枣庄市中心血站”公众号,依次点击“献血关爱”-“荣誉卡申办”,或“枣庄献血”公众号,点击“荣誉卡”,并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注意:2024年3月31日之后在枣庄市累计献血量超过4000ml的献血者需先由工作人员认证后再申请。一般情况下相关数据每季度首月更新一次,数据更新完成后,符合条件的享受人员次月即可申请荣誉卡。)

    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献血者,血站每季度首月进行数据更新一次,确保献血者顺利申请《山东省无偿献血荣誉卡(枣庄)》。

    办卡时间:

    您提交的信息在后台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会在“枣庄献血”或“枣庄市中心血站”公众号中申卡界面的“申办进度”中显示状态,届时您的卡片将进入制卡环节,请大家为荣誉卡的到来耐心等待!

    如何领卡:

    献血者通过“枣庄献血”公众号或“枣庄市中心血站”公众号中“申办进度”显示“已完成”,说明您的荣誉卡已制作完成。请携带好您的身份证件并按照您申请时填写的领卡地点领取卡片。如为代领,代领人身份证也请一并带上。各献血点的工作时间可以查询“枣庄市中心血站”公众号,不要跑空哦!

    如何使用:

    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需出示卡片上车。

    游览国有旅行风景区需在检票处出示卡片。

    公立医院使用荣誉卡需咨询各医疗机构导医台或者挂号收费处确认使用流程。

     注意:以上场所使用荣誉卡时,请按要求刷卡、亮卡或登记,并自觉接受相关工作人员查验服从现场管理,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现场秩序。

     注意事项:

    1、“荣誉卡”是政府对献血者行为的褒奖。如献血者同时持有“老年卡”“退役军人卡”等其它优待证件时,只可选择保留其中一种优待证件进行乘车使用。选择保留“老年卡”“退役军人卡”等其他优待证件乘车的献血者,不能持献血荣誉卡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可享受其他优惠政策。

    2、荣誉卡仅限本人使用,严禁涂改、转借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享受“三免优待”政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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