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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山东华江药业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作者: 时间:2024-08-12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项目 基本信息
处罚机关 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案件名称 山东华江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消毒产品标签出现对疾病治疗效果案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枣卫消罚字〔2024〕第0003号
处罚类别 罚款人民币3000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50元
处罚事由 山东华江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天赋紫滇花抑菌乳膏包装瓶印有“快速止痒”字样,天赋草亭老中医抑菌膏首次上市前未进行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第十七条第(一)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727MACJ7C9E9F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夏绵红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3000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50元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8月9日
行政处罚公示期限
2024.08.09-2025.08.09
救济渠道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或枣庄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薛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供稿: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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