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健康委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等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有关工作。
二、人事科(挂离退休干部科牌子)。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干部培训、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全系统表彰奖励工作。
三、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承担健康枣庄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跨区域协作发展工作。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及信息化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系统的网络和信息安全。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负责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协调指导所属单位基本建设。
四、财务审计科。负责拟订全市卫生健康经济政策。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和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指导监督卫生健康资金管理使用。负责市级卫生总费用核算工作。提出全市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建议。组织开展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申请。承担卫生健康对口支援工作。
五、人才科(挂科技教育科牌子)。负责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人才招引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人才培训。组织指导卫生健康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对外援助工作,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承担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有关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外事管理工作。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以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指导本行业学会工作。负责群众满意度提升工作。
六、医政医管科(挂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科牌子)。负责拟订医疗机构以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负责院前医疗急救体系能力建设,指导医疗机构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能力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办医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卫生健康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工作。负责干部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市干部保健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全市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
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拟订执行基本药物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监测。
七、疾病预防控制科(挂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科牌子)。负责拟订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方面对重大疾病实施综合防控与干预,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承担市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承担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
八、卫生应急科(挂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牌子)。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指导全市卫生应急体系能力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相关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有关工作,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九、体制改革科。负责行业政策研究工作。承担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公共卫生综合改革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负责上级安排的其他改革工作。承担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十、基层卫生健康科。负责全市城乡基层卫生健康工作综合管理。拟订全市基层卫生健康工作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基层卫生政策落实,指导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负责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十一、人口家庭与妇幼健康科。承担全市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国家生育政策,推动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落实。拟订全市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避孕药具管理。
十二、综合监督与法规科(挂职业健康科牌子)。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负责综合性法规政策研究,起草卫生健康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制宣传等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职能转变工作,协调推进卫生健康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十三、医养健康科。负责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全市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四、健康产业发展科(挂中医药产业发展科牌子)。负责拟订全市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健康产业发展,协调健康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推动健康新业态发展。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医药扶持政策。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负责健康服务、健康旅游等有关工作。
十五、中医药发展管理科(挂中西医结合指导科牌子)。负责拟订全市中医药政策、规划、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医疗机构、医养(康养)机构中医药工作。组织中医药法规政策调查研究工作。负责中医药教育、人才培训、科研和对外交流合作相关工作。负责中医药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负责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和科普宣传等工作。负责中西医结合指导工作。承担市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机关基层党组织。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纪检监察、宣传、关心下一代和群团工作,指导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担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新闻和信息发布等工作。负责机关门户网站、新媒体建设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