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 2022 年度卫生管理研究专业职称考试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市)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2 年度卫生管理研究专业职称考试工作的通知》(鲁卫函〔2022〕406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组织相关单位中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参加考试。
市卫生健康委人才科 联系电话:3321715
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人才与科教服务科 联系电话:3312331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卫生管理研究专业职称考试工作的通知》
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