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卫函〔2023〕497号
各市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卫生管理研究专业职称考试工作的通知》(鲁卫函〔2023〕398号)要求,经研究,现将2023年度山东省卫生管理研究专业职称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山东省卫生管理研究专业初级、中级、副高级职称考试合格标准均为60分。
二、即日起,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www.21wecan.com)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考试成绩。
三、2023年度山东省卫生管理研究专业初级、中级职称考试合格人员,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核发相应职称证书。初级、中级考试合格人员可于2023年10月8日起,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s://117.73.253.239:9000/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打印职称证书。2023年度山东省卫生管理研究专业高级职称考试相关信息将统一推送至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合格人员在考试成绩有效期内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时,考试结果由平台自动提取,无需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填写。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