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枣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山东优纳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枣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进行环评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枣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
项目性质:迁建。
地理位置:薛城区太行山路东侧、黄河路北侧、六盘山北路西侧。
项目总投资:7526.96万元人民币。
占地面积:20亩。
劳动定员:127人。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包括普通实验室、业务用房、保障用房、行政用房、应急指挥中心、应急物资储备区及其他公辅设施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枣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方式:赵主任 0632-3698960。
三、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山东优纳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张工 0531-66626191。
四、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按照导则进行评价工作。通过对本项目工程地质资料、污染因素及治理措施的分析,确定其主要污染物产生环节和产生量,规定工程应采取的环保措施;在对评价区污染源调查和环境现状进行监测的基础上,预测本项目运营期的环境影响范围和程度,论证本项目工程环保措施在技术上的可行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提出污染物总量控制措施及减轻或防治污染的建议,为项目环保设施的设计和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直接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及面谈等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提出意见。公告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
枣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