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投资〔2014〕471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枣办发〔2015〕8号)精神,现对“枣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及P2实验室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征询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枣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及P2实验室建设。
项目概况:项目建筑面积14466㎡,包括:实验室,业务用房,保障用房,行政用房,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应急物资储备库等。
项目位置:薛城区太行山路东侧、黄河路北侧、六盘山北路西侧。
建设周期:2020年9月至2022年9月。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有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进行公示,征求公众的宝贵想法和建议:
1.对本项目实施持何种态度。
2.对本项目建设可能产生或担心出现的主要影响。
3.对本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4.本项目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
三、公众意见反馈形式和注意事项
1.公众可通过电话、发送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看法;
2.公众意见提出时间为项目信息公开后7个工作日内,请公众在本公示期限内提出宝贵意见。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请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四、项目单位
项目单位:枣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赵主任
电 话:3698960
五、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
1.评价单位:山东鸿飞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联系电话:18769286959(孙工)
3.联系邮箱:hongfeiwenping@163.com。
六、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山东鸿飞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