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现开展“枣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枣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
(2)建设性质:迁建
(3)建设地点:枣庄市薛城区黄河路北侧、六盘山北路西侧
二、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qb1BzzbJE8NqpFDPTz48WQ 提取码: i7i3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可致电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资料索取的时间建议在公示期间。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项目建设的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填写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通过以下方式将意见提交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a.直接致电建设单位;b.将意见邮寄至建设单位;c.发送邮件至建设单位。
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qb1BzzbJE8NqpFDPTz48WQ 提取码: i7i3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可通过书信、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枣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
联系人:赵主任 0632-3698960
评价单位:山东优纳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0531-66626191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期限10个工作日,2020年7月27日至2020年8月7日。
枣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