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栏:
工作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公告公示

枣庄市立医院2020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

作者: 时间:2020-08-10

 根据《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招收计划的通知》(鲁卫科教字〔2020〕9号)要求,现发布2020年枣庄市立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收对象

1、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医学专业(包括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全日制本科(五年制)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无单位聘用、未参加临床工作的2019年或2020年毕业生,以社会化学员身份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2、各级医疗机构聘用的、2013年以后毕业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包括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全日制本科(五年制)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单位委培学员身份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018年及以前的毕业生须取得医师资格证书。

二、招收专业                           

1、招收专业及计划

微信图片_20200807163720.png

2、优先录取全科、儿科、妇产科、麻醉科、急诊科紧缺专业。委托培养学员所在工作单位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事临床类专业岗位的人员限报考全科专业,从事口腔医学专业岗位的人员限报口腔全科专业。

三、培训年限及方式

培训时间为3年,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进行轮转。培训形式为脱产,以临床科室实践轮转为主,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实施规范化培训。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规定,具有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学员可提交减免培训申请,由培训基地通过对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和临床实践能力测评,确定拟录取的培训对象接受培训的具体时间和内容。

四、报名程序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

(一) 网络报名及审核:

1、时间:2020年8月7日—8月12日。

2、按照招收工作报名、资格审核、考试录取、公示报名等程序,学员通过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网(http://113.128.221.19:6000)进行注册,网上报名。

(二)现场审核确认:

现场审核时间:2020年8月13日14:00-17:00

现场审核地点:枣庄市立医院科教科(老门诊楼四楼422房间)

提交材料:

1、社会化学员 

(1)网上打印报名表1份

(2)在校期间成绩单(盖学校教务或研究生管理部门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1张(须与报名表照片一致)

(6)国家四、六级英语考试成绩单

2、委托培养学员

(1)网上打印报名表1份

(2)《单位委培住院医师报名汇总表》(盖单位公章)

(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1张(须与报名表照片一致)

五、考试与录取

(一)考试分笔试和综合面试。

1、笔试内容:医学基础和专业知识,无指定教材。笔试时间:8月14日 9:00-11:00,地点:病案室楼四楼会议室。

2、综合面试:考试形式为面试答辩,考查内容为专业知识水平、解决问题能力、综合分析、反应应变及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面试时间:8月14日 14:30-17:00,地点:新大楼四楼临床技能培训中心。

(二)依据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遵循公开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通过我院官网和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网招录报名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三)对在培训招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培训申请人,取消其报名、录取资格;对录取后无故不报到或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者,记入个人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参加本基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六、补录调剂

1、全省统一调剂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20日。

2、对于未被录取且服从调剂的报考人员可联系进行调剂,优先满足全科、儿科、妇产科、麻醉科、急诊科紧缺专业。

七、培训期间待遇

1、学员培训期间与我院签订培训协议,与本院住院医师统一管理,按照医院住院医师管理相关制度执行。

2、委托培养学员的原人事关系不变,工资、社会保险等待遇由委托单位按规定进行管理、发放和缴纳,医院按国家和山东省规定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3、社会化学员按照国家和山东省规定标准发放住培生活补贴,医院按国家和山东省有关规定交纳社会保险费,并为学员提供住宿。

4、绩效发放根据科室对学员的考核结果按照《枣庄市立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待遇暂行规定》发放,保健费、夜班费参照医院同岗位标准发放。

5、法定节假日按照原单位的人事相关管理规定执行,若因个人休假原因导致未完成国家培训大纲内容的,需延长相应的培训时间。

6、医院协助安排社会化学员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7、学员通过结业统考可获得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8、培训结束后,学员与医院的培训关系自然解除。

八、咨询方式

报名及招收工作中遇到问题,请与我院科教科联系。

联系人:苏老师、巩老师    联系电话:0632-3288028 


 

枣庄市立医院

2020年8月7日


 供稿:来源:
主办单位: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地址:枣庄市薛城区光明大道2036号 联系电话:0632—3314381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2-3692958
备案证编号:鲁ICP备16051162号 鲁公网安备 37040002000012号 网站标识码 3704000019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