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确保广大考生身体健康,保障考试安全顺利进行,现将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二试考试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告知如下,请所有考生知悉并严格执行各项考试防疫措施和要求。
一、考前防疫准备
(一)严格入枣报备。建议考生考前7天不离开枣庄市,所有市外来枣人员入枣前必须提前3天通过“入返枣报备平台”(通过微信搜索“健康枣庄云”公众号)向目的地社区、居住宾馆报备,主动报告7天内旅居史、风险人群接触史,配合落实属地疫情防控措施,经社区同意后来枣庄。非疫情重点地区提前5天到枣庄,入枣时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枣后立即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落地检”,入枣后再落实“5天4检”。提前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二)认真做好考前7天健康监测。考前主动减少外出、不必要的聚集和人员接触,考生自考前7天起每天采取自查自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填写《考生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1,每天第一场考试提交)《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评承诺书》(附件2每天第一场考试提交)。
(三)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定点医院、隔离点、方舱医院、气膜实验室、有阳性病例的发热门诊等)严格报备,脱离工作岗位集中隔离满7天,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后方能参加考试。
(四)考生务必微信扫描小程序码(附后)如实报备行程情况,否者不得参加考试。
(五)按要求准备相应数量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一单元一交)。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检测报告原件、复印件或截图打印“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健康枣庄云”显示的个人信息完整的核酸检测结果)须在进入考场时提交,每单元考试均须提交。
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考生实际参加的首场考试为基准,请考生根据参考的考试单元数,提前复印相应份数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按要求提供规定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生管理要求
(一)考前7天内无省外旅居史、无省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本土疫情发生县(市、区)旅居史的考生,须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
(二)外省常态化疫情防控地区入枣返枣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提供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枣庄市后按照我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和要求完成相关防控措施后,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者提供入枣后考前间隔24小时以上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方可参加考试。
(三)来自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低风险区的考生,到达我市按要求完成3天内开展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后,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按要求完成居家医学观察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后,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对尚未公布的中高风险地区但近期新增感染者较多、存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其他疫情风险区域,参照中风险地区执行。
上述考生须提前向入枣后拟居住地社区、宾馆和考点报备,在按照社区要求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基础上再按要求参加考试,并于途中注意做好个人防护。
中高风险区、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含参照地区)以国务院客户端、“山东疾控”微信公众号最新发布的《山东疾控近期疫情防控公众健康提示》为准。
(四)考前7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隔离考室参加考试。
(五)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须持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阴性证明,在隔离考室参加考试。
(六)属于以下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1.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
2.开考前7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
3.有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7天者;
4.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7天者;
5.不能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健康证明的。
三、考试当天有关要求
(一)考生经现场检测体温正常(未超过37.3℃),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符合规定要求和数量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评承诺书》《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扫描考场场所码,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方可参加考试。未携带的不得入场。
(二)考生参加考试时应自备N95口罩,除接受身份核验时按要求摘下口罩外,进出考点以及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
(三)因考前防疫检查需要,请考生预留充足入场时间,建议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场,以免影响考试。
(四)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本防控须知,如违反相关规定,需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等,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0632-3359868 0632-3321017
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期内身份证、准考证、符合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填报行程报备小程序码的,不能参加考试!!!
附件:1.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评承诺书
2.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
枣庄考点办公室
2022年11月7日
附件1
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评承诺书
姓 名: 性 别:
准考证号: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 有效手机联系方式:
本人考前10日内住址(请详细填写,住址请具体到街道/社区及门牌号或宾馆地址):
1.本人考前7日内,是否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症状。 □是□否
2.本人是否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是□否
3.本人考前10日内,是否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核酸检测。 £是□否
4.本人考前7日内,是否从省外中、高风险地区入鲁。□是□否
5.本人考前10日内,是否从境外(含港澳台)入鲁。□是□否
6.本人考前10日内是否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已发现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 □是□否
7.本人考前10日内是否与来自境外(含港澳台)人员有接触史。
□是□否
8.本人“健康码”是否为非绿码。 □是□否
9.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是否有上述1至7的情况。 □是□否
提示:
1.以上项目中如有“是”的,请及时就诊排查异常身体状况,及时上报所在单位和考评组织单位,了解当地疫情防控要求。
2.考评前10天内建议减少不必要出行,不聚餐、不聚会、勤洗手,正确佩戴口罩。
本人承诺:我将如实逐项填报健康申明卡,如因隐瞒或虚假填报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而影响公共安全的后果,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处罚和制裁。
本人签名: 填写日期:
附件2
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
情形 姓名 |
健康排查(流行病学史筛查) | ||||||
7天内国内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地(县(市、区)) |
10天内境外旅居地 (国家地区) |
居住社区10天内发生疫情 ①是 ②否 |
属于下面哪种情形 ①确诊病例 ②无症状感染者 ③密切接触者 ④以上都不是 |
是否解除医学隔离观察 ①是 ②否 ③不属于 |
核酸检测①阳性 ②阴性 ③不需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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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监测(自考前7天起) | |||||||
天数 |
监测日期 |
健康码 ①红码 ②黄码 ③绿码 |
早体温 |
晚体温 |
是否有以下症状 ①发热②乏力、味觉和嗅觉减退③咳嗽或打喷嚏④咽痛⑤腹泻⑥呕吐⑦黄疸⑧皮疹⑨结膜充血⑩都没有 |
如出现以上所列症状,是否排除疑似传染病 ①是 ②否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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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当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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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以上信息属实,如有虚报、瞒报,愿承担责任及后果。
签字: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