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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 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

作者: 时间:2023-02-14

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枣庄市中医医院)始建于1970年,医院历经风雨,传承精华,守正创新。作为山东省首批、枣庄市首家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在北京中医药大学和枣庄市委市政府校地合作的共同推动下,于2014年10月挂牌成为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2015年8月正式托管运行。医院现有新城院区、市中院区,开放床位1000张,全院职工986人,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博士、硕士,副高级以上专家400余人。

医院以中医药文化为底蕴,打造特色专科品牌,创建现代化综合中医院,是医院不懈的追求。目前医院专科建设已形成梯形集群:国家级重点专科肝病科、针灸科,临床综合能力享誉淮海;省级重点专科肛肠科、骨伤科、脾胃病科、眼科、内分泌科、护理学,技术优势辐射鲁南;枣庄市医药卫生重点学科5个,中医妇科等10个科室相继跻身市级重点中医专科、枣庄市中医名科。医院首创的针灸全科化诊疗模式,深化突出中医特色优势,并汇聚了中国工程院石学敏院士、江西陈日新教授誉满华夏的“北针南灸”技术,得到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高度认可和肯定。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建设一支能够适应公立医院改革新形势和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满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需求的优秀人才队伍,根据我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9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专业对口、注重能力和水平的用人方向,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适应岗位需求的优秀人才选拔到医院来。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截止至报名日);

  (五)身体健康,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

  (七)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

  国内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符合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均可应聘。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者如未能按规定的时间时限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取消招聘资格,不予办理入职聘用手续。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报考;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控制总量备案人员),不得作为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辞职后,自销编之日起3年内不得报考。

已有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应聘报考岗位,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同意应聘报考的证明信。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后,方可应聘报考。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经定向或委培单位(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信。

  面向社会招收的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规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规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规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与招聘岗位的专业、类别要求相一致。

  三、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四、招聘工作的步骤、程序和方法

  (一)招聘信息发布

  在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官方网站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并在网上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3年2月15日起。

应聘者可通过登录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官网(http://www.bzyzzyy.cn),点击查看《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公告》,了解招聘专业及岗位要求;应聘人员请登陆“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招聘管理系统”进行注册报名,注册报名填写简历时,必须按照附件所要求的内容上传各类证件的原件,真实准确的进行填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诚信等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时,应聘者需要上传下列材料及证书原件:(1)已取得的所有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所有毕业证书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有效期内的身份证;(4)医师资格证书(已考试通过未发证书人员请上传考试通过成绩单);(5)执业医师证;(6)护士执业证书;(7)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8)就业协议书;(9)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在培证明(已通过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未发合格证书的,须提供培训单位出具的考试考核合格证明,并加盖培训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0)《应聘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下载)纸质手签字版;(11)在职人员应上传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材料。岗位有特殊条件要求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特殊情况可提前电话咨询);(12)无工作单位的非应届毕业生及国家规定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网上报名时需在系统内上传《无工作单位承诺书》,《无工作单位承诺书》需应聘者亲笔签字并加按手印。

  硕士岗位的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如“内科学(心血管病方向)”等,而考生的毕业证只写有一级学科名称“内科学,考生需上传由毕业院校开具的专业方向证明材料,写明考生所学专业的二级学科名称,并上传学位论文(原件全文)以及论文封面的电子版。以上证件作为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的重要依据。

  (三)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详见医院官网公告)。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严肃性,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学位、证书、证明、材料等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录用资格人员,或在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相符人员,查实后取消应聘资格,一切后果由应聘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面试考核

  急需紧缺岗位招聘不设笔试环节,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面试范围。面试由医院统一组织实施。根据资格审查人员情况,面试分组进行,面试按照应聘岗位类别、特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实行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出现并列,进行面试加试,以面试加试成绩确定最终成绩。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成绩排序情况,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递补一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察体检的,视作自愿放弃考察体检。

  医院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负责考察工作。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先由应聘者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协助医院负责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初步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并出具正式审核报告。医院将对应聘者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复审核查,问题未查清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并取消聘用资格。医院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提出。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聘用

  考察和体检及其他资格等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枣庄市人社局等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直接向医院人力资源部反映。公示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的岗位亦不再递补 。

七、健康防护要求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有关要求,结合考试工作实际,采取必要的防疫措施,请报考者保持手机畅通,及时关注考试健康防护的有关要求,按照规定进行考前准备,并配合做好考试现场有关工作,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相关信息将及时在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官网(http://www.bzyzzyy.cn)发布。

  八、工作纪律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整个招聘工作在市招聘主管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医院纪检监察室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同时全面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招聘工作正常开展的有关人员,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将视具体情况严肃处理,直至取消聘用资格,并纳入医院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上级部门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地址:枣庄市薛城区太行山路2666号人力资源部

咨询电话:0632-3068011

监督电话:0635-3068014

  电子邮箱:3068011@163.com

单位网址:http://www.bzyzzyy.cn

附件:1.《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汇总表》

  2.《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3.《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

  4.《无工作单位承诺书》

  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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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x 附件3: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4:无工作单位承诺书.docx 附件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