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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及工作流程

作者: 时间:2023-04-13

枣庄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

及工作流程

事机构:枣庄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枣庄市卫健委综合监督与法规科)

    址:枣庄市薛城区光明大道2036号

电    话:0632-3151986   0632-8667736

联 系 人:办公室主任:  邵 亮   

办公室副主任:张博文 岳 锴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第6号令)规定,申请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的工作程序:

一、申请。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职业病诊断书之日起15日内,向市卫生健康委申请鉴定。

二、提交材料。

三、资料审核与受理。

四、鉴定。市级诊断鉴定办在受理鉴定申请之日起四十日内组织鉴定、形成鉴定结论,并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1、抽取鉴定专家;

2、组织鉴定会议;

3、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送达。

五、信息报告。

六、档案管理。


 供稿: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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