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卫生健康局、山东健康集团枣庄卫生中心、委属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8〕3号)精神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大纲(2019 年修订版)》要求,加快我市全科医生培养进度,实现到2030年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5名全科医生的目标,按照省卫生健康委下达的我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计划,现就2023年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对象为我市行政区域内符合以下条件的临床(助理)医师:一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已取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拟从事全科医疗工作、尚未接受过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的临床执业(助理)医师。二是二级及以上医院中取得临床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临床医疗工作三年及以上、拟从事全科医疗工作、尚未接受过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的其他专科临床执业医师。
上述培训对象均不包括预防、口腔、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
二、培训计划
2023年全市计划安排全科医生转岗培训38人,各区(市)卫生健康局招收计划分配表见附件1(其它单位不限名额)。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23年8月1日开始,时间12个月。
培训地点:枣庄市立医院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基地、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基地。
四、培训考核
培训考核采取平时考核与结业统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平时考核由培训基地组织实施,结业统考呈报省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实施,根据全科医生培训周期举行。考核合格者颁发《山东省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可申请在原注册执业范围基础上增加全科医学专业执业范围。
五、经费管理
(一)培训经费的来源为省级以上紧缺人才培训资金。培训资金统一核算,专帐管理,专款专用,接受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管理安全、使用高效。
(二)学员培训期间的工资福利不变,所在单位要按照差旅费有关规定报销学员培训期间的市内交通、伙食补助等费用。
六、组织领导
(一)市卫生健康委负责2023年全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项目的组织、管理与指导,并负责培训基地管理、培训监督指导、结业统考等工作。
(二)各区(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所辖机构培训学员组织、学员资格审查、相关措施落实及监督检查等工作。
(三)各培训基地要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培训、考勤、管理和奖惩制度,为学员提供学习、生活条件,加强对培训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确保培训质量。
(四)各派员单位要负责做好学员推荐、相关配套政策落实和培训合格学员转岗等工作,确保如期完成任务,发挥好培训合格学员的骨干作用。
(五)市卫生健康委对项目实施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和管理,建立项目定期报告制度,培训基地要及时报送培训计划、培训工作进展及完成情况,年终要报送年度计划执行情况。
(六)各区(市)须根据分配计划招收经单位同意报名的学员,山东健康集团枣庄卫生中心,委属有关医疗卫生单位于7月18日前将《2023年枣庄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报名汇总表》(附件2)报送市卫生健康委人才科,电子版同时发送至zzwjwrckjk@zz.shandong.cn。
联 系 人:王莉
联系电话:8686618
附件:1.2023年全科转岗培训招生计划分配名额表
2.2023年枣庄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报名汇总表
3.学员报到须知
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7月3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