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落实山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三年规划的实施意见》(枣卫发〔2020〕5号)、《枣庄市县域医疗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试行)》《关于开展创建2022年度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机构市级现场评审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区(市)初评、市级专家组现场综合复评,滕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薛城区周营镇中心卫生院和台儿庄区涧头集镇中心卫生院等3家机构达到《枣庄市县域医疗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试行)》,创建成为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
为增加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向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
公示期限:2023年10月20日—2023年10月26日
联系电话:0632-3333253
联 系 人:黄丹丹
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