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医疗机构法治建设规范》(鲁卫政法字〔2021〕5号)、《关于印发<枣庄市第二轮医疗机构法治建设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经各区(市)卫生健康局、各委直医院初评,市级评估组现场综合复评,最终认定枣庄市妇幼保健院、枣庄市胸科医院(肿瘤医院)和枣庄市峄城区人民医院共3家医疗机构为市级优秀等次。
为增加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向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
公示期限:2023年12月25日—2023年12月29日
联系电话:0632-8667736
联 系 人:魏秀元
邮 箱:zzwjwfjk@zz.shandong.cn
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