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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枣庄市立医院校园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公告 (济宁医学院站)

作者: 时间:2024-03-22

枣庄市立医院是一所融医疗、科研、教学、急救、预防保健和康复于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枣庄市唯一的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枣庄市医教研和技术指导中心;牵头成立了枣庄市立医院医疗集团。医院设有两个院区,开放床位1900张,在岗职工2600余人,拥有省级重点专科2个、省级重点专科建设单位2个、省级医药卫生重点专业2个、省级临床精品特色专科1个、省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优势专科与重点专科1个、市级重点学科17个、市级重点学科建设单位4个,挂靠市级质控中心22个,牵头成立市级医学专科联盟11个,山东省临床专科护士培训基地11个,专业学科齐全,医疗设备先进,人才团队优秀,技术实力雄厚。

现根据医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发展需要,诚邀医学人才,共谋医院发展。为顺利完成2024年枣庄市立医院校园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通知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应聘人员已进行执业注册的,其执业范围须与报考岗位相一致);

(六)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及以下;特殊岗位急需紧缺人才放宽至45周岁以下。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枣庄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枣庄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备案人员辞职后,自销编之日起3年内不得报考。

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

设定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应聘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特殊紧缺专业的岗位根据报名情况,由主管部门研究论证后可降低开考比例。

二、招聘的岗位、专业及具体要求

岗位

专业

人数

学历

学位

人才类型

备注

病理科医师1

临床医学、
病理与病理生理学

1

研究生

硕士及
以上

高层次急需
紧缺人才

本科所学专业应为临床医学专业;具备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证注册范围应为医学检验、病理专业。

心理医学科
医师

精神病与精神
卫生学、心理医学

1

研究生

硕士及
以上

高层次急需
紧缺人才

本科所学专业应为精神医学专业;具备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证注册范围应为精神卫生专业;具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证明,并于毕业当年取得合格证书)。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9日 9:00-11:30

报名地点:济宁医学院校园双选会现场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同一时间、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填写信息时,必须按照要求的内容提交各类证件的原件,真实准确的进行填报。

应聘人员须根据报考岗位要求提交以下材料及证书原件(包括但不限于):

1)报名表(2份)、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包括各个学历层次;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包括各个学历层次);

4)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

5)报考岗位要求的研究方向证明;

6)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在培证明(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规培单位出具的相关规培证明);

7)《诚信承诺书》(附件2,本人须手写签字);

8)在职人员应提交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4)或离职证明材料

9)无工作单位的非应届毕业生及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交《无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3);

10)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及工作证明等。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信息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初审结果的,后果由报名本人负责。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严肃性,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学位、证书、证明、材料等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录用资格人员,或在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相符人员,查实后取消应聘资格,一切后果由应聘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专业技能测试

急需紧缺岗位招聘不设笔试环节,主要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以招聘会现场通知为准,重点考察考生的职业素养、专业技术能力、应变表达能力等。根据资格初审人员情况,分组进行,测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实行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出现并列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确定最终成绩。技能测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最终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时需提交:报名表、诚信承诺书。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学业)实绩和在应聘期间的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同时在枣庄市立医院、市卫健委、市人社局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受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其他

本次专业技能测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将视具体情况严肃处理,直至取消聘用资格,并纳入医院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上级部门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龙头中路41号

邮编:277100

电话:0632-3288012

枣庄市立医院网址:http://www.zzslyy.com

附件1: 2024年枣庄市立医院校园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报名表

附件2:2024年枣庄市立医院校园急需紧缺人才招聘诚信承诺书

附件3:无工作单位承诺书

附件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枣庄市立医院

2024年3月22日


 供稿: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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