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立医院是一所融医疗、科研、教学、急救、预防保健和康复于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枣庄市唯一的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枣庄市医教研和技术指导中心;牵头成立了枣庄市立医院医疗集团。医院设有两个院区,开放床位1900张,在岗职工2600余人,拥有省级重点专科2个、省级重点专科建设单位2个、省级医药卫生重点专业2个、省级临床精品特色专科1个、省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优势专科与重点专科1个、市级重点学科17个、市级重点学科建设单位4个,挂靠市级质控中心22个,牵头成立市级医学专科联盟11个,山东省临床专科护士培训基地11个,专业学科齐全,医疗设备先进,人才团队优秀,技术实力雄厚。
现根据医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发展需要,诚邀医学人才,共谋医院发展。为顺利完成2024年枣庄市立医院第一批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通知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应聘人员已进行执业注册的,其执业范围须与报考岗位相一致);
(六)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7日以后出生);特殊岗位急需紧缺人才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8年4月7日以后出生)。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枣庄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枣庄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备案人员辞职后,自销编之日起3年内不得报考。
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
设定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应聘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特殊紧缺专业的岗位根据报名情况,由主管部门研究论证后可降低开考比例。
二、招聘的岗位、专业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专业及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枣庄市立医院第一批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附件1)。
三、报名时间、要求和方式
(一)报名采取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4月7日09:00-4月14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4月7日11:00-4月15日16:00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登陆医院网站(http://www.zzslyy.com/)进行报名,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注册报名填写信息时,必须按照附件所要求的内容上传各类证件的原件,真实准确的进行填报。
应聘人员须根据报考岗位要求上传以下材料及证书原件(包括但不限于):(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2)学历、学位证书(包括各个学历层次;2024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包括各个学历层次);(4)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5)报考岗位要求的研究方向证明;(6)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在培证明;(7)《诚信承诺书》(附件2,本人须手写签字);(8)在职人员应上传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4)或离职证明材料;(9)无工作单位的非应届毕业生及国家规定择业期(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网上报名时需在系统内上传《无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3);(10)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及工作证明等。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信息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初审结果的,后果由报名本人负责。
(三)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4月7日9:00-4月15日16:00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严肃性,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学位、证书、证明、材料等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录用资格人员,或在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相符人员,查实后取消应聘资格,一切后果由应聘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4月7日11:00-4月16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枣庄市立医院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医院初审通过后,于2024年4月15日16:00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zzslyyrczp@163.com,并拨打电话0632-3288012进行确认,邮件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审查核准后,考生本人要网上确认。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穷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出具被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准考证打印
打印时间:2024年4月19日9:00-4月21日8:00
通过资格初审并成功缴费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医院网站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以及《2024年枣庄市立医院第一批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2024年枣庄市立医院第一批急需紧缺人才诚信承诺书》(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时使用)。
四、专业技能测试
急需紧缺岗位招聘不设笔试环节,主要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重点考察考生的职业素养、专业技术能力、应变表达能力等。根据资格初审人员情况,分组进行,测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实行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出现并列,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确定最终总成绩。技能测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最终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时需提交:系统打印的报名表、准考证、诚信承诺书。
五、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严禁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凡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现场资格复审内容参照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清单,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医院网站发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个人原因错过招聘程序的,视为放弃,责任自负。
六、考察和体检
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学业)实绩和在应聘期间的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同时在枣庄市立医院、市卫健委、市人社局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受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其他
本次专业技能测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将视具体情况严肃处理,直至取消聘用资格,并纳入医院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上级部门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龙头中路41号
邮编:277100
电话:0632-3288012
枣庄市立医院网址:http://www.zzslyy.com
附件:
1.2024年枣庄市立医院第一批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
2.2024年枣庄市立医院第一批急需紧缺人才诚信承诺书
3.无工作单位承诺书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枣庄市立医院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