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枣庄市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质提效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枣卫字〔2024〕1号)、《枣庄市县域医疗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试行)》《关于开展2024年度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现场评审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区(市)初评、市级专家组现场综合复评,滕州市羊庄中心卫生院、薛城区陶庄镇中心卫生院、台儿庄区泥沟镇中心卫生院等3家机构达到《枣庄市县域医疗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试行)》,创建成为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
为增加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向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
公示期限:2025年2月7日—2025年2月12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丹丹 0632-3333253
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