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枣庄市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质提效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枣卫字〔2024〕1号)、《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参考标准》(国卫办基层函〔2024〕269号)、《枣庄市县域医疗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试行)》《关于开展2025年度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现场评审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区(市)初评、市级专家组现场综合复评,确定滕州市西岗中心卫生院、山亭区北庄镇中心卫生院、峄城区底阁镇中心卫生院等3家机构创建成为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
为增加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向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
公示期限:2025年12月15日——2025年12月21日
联 系 人:黄丹丹
联系电话:0632-3333253
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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