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和山东省“一次办好”的有关规定精神,市卫生健康部门以实现便利化企业办事为目标,严格按照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规范和改进全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简化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工作流程,自五月份起,实现了全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零跑腿”与“一网通办”。
一是进一步简化备案工作程序。按照省卫生健康委的要求,优化了企业标准备案工作机制和备案工作程序,实现了企业标准备案工作“零跑腿”、材料“零提交”,实现了标准备案工作的一网通办。极大便利了企业标准的备案办理工作。
二是严格落实备案标准审核制度。在坚持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原则下,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在省卫生健康委《标准备案申报系统》,严格进行标准备案前公示与标准备案的审核,保障了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服务工作的质量。
三是以服务企业为中心,抓实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备案与服务工作。1-6月份,完成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247份;并及时将备案信息进行网上公开,免费供企业和公众查阅,接受社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