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0〕9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枣政办发〔2020〕12号)精神,满足家庭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更好地推进完善现行生育政策,加强我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的领导和业务协同,经市编办批准,于近日成立了“枣庄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专项小组(以下简称专项小组)”。
专项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市长刘吉忠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办公室二级调研员周鲁鹏同志和市卫健委主任赵作亮同志担任,小组成员由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计生协会等单位的分管领导担任。
专项小组统筹协调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开展,推进工作安排部署,调度、调研、督导工作进度,按工作目标完成主要任务,负责做好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经费的拨付和使用的保障和监督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家庭为主,托育补充,以城带乡,以点带面”的原则,坚持统筹协调、分工负责,履职尽责、协同配合,形成一盘棋的工作局面,积极做好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
成立专项小组,为深入推动全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开展,实现国家、省、市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的要求,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供稿:孔令权 审核:张成玉)